年幼時,外婆住在北角的丹拿山警察宿舍 (如今已清拆)。舊式的公營房屋,電梯最高只能到達7樓,而外婆住在8樓,故此,我們每次都要先乘搭升降機到7樓,然後再步行一層。每次走進那幾部電梯前,我們都要先深呼吸,然後用手掩着口鼻,在電梯穿越7層期間閉氣,因為內裏總是臭氣熏天,整個空間都是小便的味道。
一直也不明白,為何有人會容許自己在公眾地方小便?既不道德,又不尊重自己。難道他們家中沒有廁所麼?真的不能容忍到要「就地解決」的地步麼?想強調,當年外婆住的乃是警察宿舍,首先,警察一定多,而且邨內大部分都是香港人家庭,即是說,如此惡習,不止是某地方的人所為。
我懷疑,有些人根本有類似的變態癖好,存心惡搞,擺明遺害人間。事實上,香港不少公共地方如屋邨、公園和停車場仍常有類似情況發生,滿滿足足的吃完一頓美味晚飯,到停車場取車時遇上惡臭,真的甚麼雅興也掃清。
日前,路經所住屋苑停車場旁邊的梯間,赫然又聞到那陣可怕的味道,臭得連小饅頭也皺眉。一個以香港人為主的中產屋苑,也出現類似的情況,再三確定那惡習並非某些人的特色。最可怕的是,即使清潔了,那些味道仍會縈繞多天,而那又是我每天必經之路,真的豈有此理!隨處小便乞人憎,為了市民的福祉,為了保護我們自稱文明城市的清高形象,懇請有關當局積極捉拿、並嚴懲那些變態「兇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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