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關於3周年

我告訴朋友:「今日係我寫《低等生活》3周年。」他略帶驚訝說:「吓?你原來已經寫了3年?」時間過得真快,1,000多天前編輯邀請我寫專欄的重要時刻,彷彿是昨天的事。

從小到大,都聽聞寫日記是良好習慣,但我丁點兒提不起興趣,我不明白只能獨讀、不能見光的文字意義何在 —— 寫文自娛像暗中自瀆,有其箇中快慰,但怎及得上與別人交歡的快活?想不到,3年前得到一個寫專欄的機會。看來上天注定我必須寫日記,還必須要把私下想法公諸同好,跟廣大讀者「搭上」,而我恭敬不如從命。

寫了3年,沒甚麼成就可言,我倒在過程中更了解自己。儘管不惑之年性格變得Mellow,但充其量是50分升上60分,內心仍藏着諸多不滿,加上深受歐美傳媒冷嘲熱諷尖酸刻薄嬉笑怒罵風格的長期薰陶,寫出來的字句 —— 甚至吐出來的說話 —— 或會帶着Sarcastic與尖銳性,全無居心的嬉皮笑臉作品,也會被當作是布滿綿裏針,但又如何呢?難道你們想看作者日日夜夜在寫面面俱圓的甜言蜜語?

況且,文章一旦出街,就像藝術館的名畫,有其獨立生命,自己識行識走,別人選取甚麼角度去閱讀和註釋,是別人的事,縱使跟原意有出入,不緊要了,作者不便亦不須加以解釋,喜歡的定會留下,不好的自會離去,就如人生的所有事情,That's Life。

寫了3年,就是學會一些做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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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