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假前勞累症

友人即將放大假,還準備遠遊歐洲,各人羨慕又妒忌,可是她卻一臉愁容。原來,公司以「無人幫你跟」為理由,要她在放假前完成放假期間的所有工作,友人突然要在一星期內做兩星期的事,每晚加班至通宵達旦,幾乎吐血。她苦笑:「我終於明白為何很多人一放假便會病倒!」

我不肯定此現象是否中國人經營的公司才出現,但可以肯定,情況十分普遍。僱主美其名說員工「要有責任心」、「不要連累其他同事」,而將放假期間的工作安排全推到放假者的身上,逼他們完成工作才肯「放人」,甚至不斷散播一種荒謬的觀念:「未完成工作而放假的人就是罪大惡極」,用不同的方式令放假者覺得自責和內疚。任職某機構時,試過放完一個大假後,上司竟黑着臉的跟我說:「哼!你就放得開心啦!難為我哋做餐死!」我一頭霧水,放假竟是罪?

大家都忘記了,放假是僱員的福利,也是權利,僱主理應承擔僱員放假時所衍生的成本和人手安排(例如找替工或讓其他員工加班工作)。放假前必須清理放假時的工作,只等於逼員工用平時的休息時間將工作「提早完成」,他實際上並沒有放假。而且,這裏還有一個陷阱—如果你很有效率地用一星期完成兩星期的工作的話,老闆隨時會對你說:「原來你平時的工作量不太多」或「事實證明你可以做得更多」,到頭來,放假反變成自討苦吃。怪不得身邊不少人不喜歡放大假,捱出「假前勞累症」來,然後用所謂的假期來養病,何必呢?

放假無罪!懇請各位僱主,拿出點良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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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