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停有藝人在不同的傳媒裏發表同志的宣言,又有些藝人發動「反歧視同志」的遊行,其實,有這樣的需要嗎?同志便是同志,都只不過是個人的事。在我的朋友當中,很多都是同志,我從來沒有過問他們為甚麼有如此的選擇,因為純屬個人喜好,與我無關。再者,我亦不會因為對方是不是同志,而決定是否跟他們做朋友,在我的世界裏,只要是善良的人便是好人,我願意跟任何好人交朋友。
即使是藝人,又有需要向公眾交代性傾向這個問題嗎?其實藝人也只是正常人,有權選擇自己的性傾向,與別人無關。就正如一些已有女朋友的男藝人,其實也毋須要向任何人交代他的私生活,要是被傳媒揭發的話,喜歡的便承認,不喜歡的便不回應,根本沒有必要開記者招待會澄清任何事。因為不論我們是不是藝人,都是需要愛情,都是需要活在感情生活當中,沒有愛人的才是奇怪呢!
不明白為甚麼香港市民,像是愈來愈喜歡把小事化大,動輒便上街遊行,政府又沒有立例管制同志的選擇,為甚麼還要抗議?更奇怪的,便是一些不是同志的市民也跟着一同上街遊行,我當然不明白當中的政治因素,但如果太過有空的話,我會選擇做多些運動,又或是多看幾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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