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電台聽到一個女企業家的「剖白」,她說想賺很多很多錢,因為有錢以後便可以捐獻社會,幫助有需要的人。我聽後很費解,為甚麼她認為幫助有需要的人,先要賺很多錢?
沒有很多錢,是否便不能捐獻社會? 賺錢的過程中,是否也可以同時貢獻社會和幫助有需要的人?
一家企業如何賺錢?就是提供產品或服務,滿足顧客需要,解決顧客的問題,便可以賺取回報。然而,要賺很多很多的錢,可能就是要賺取比合理利潤更高的回報,這就是謀取暴利了。如果為了幫助有需要的人,便先要謀取暴利,在賺了很多錢以後,便可以去捐獻社會,這是甚麼道理?
每家企業都有社會功能,例如食肆,除了是一盤可以賺錢的生意外,也讓客人享用美食,給人帶來歡樂。一家企業做生意賺錢之餘,同時也提供社會功能,推動經濟發展,甚至幫助有需要的人。很多社會企業便是抱着社會責任來經營,賺錢的同時也貢獻社會,幫助有需要的人。
如果先要賺很多錢才能去幫人,這不是企業,而是羅賓漢,索性去劫富濟貧好了。我聽該企業家的語氣,明明是想賺錢,卻辯說想賺很多錢的目的是要去幫人,真虛偽。
日前在電視上看到王祖藍談助養內地兒童,他指助養並不需要很多錢。有些人可能會想,助養兒童要每月捐款,怕到時沒有錢捐,所以想先賺錢,賺夠才去捐助。他說:「錢留多咗就會使埋去,但如果先拿出來捐助,其實是唔多覺的。」
要捐助或幫人,並不需要先賺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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