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調解和氣萬事興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面對糾纏不休的問題,若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輕則傷和氣,重則上法庭,一拍兩散。近年,政府鼓勵爭拗雙方進行調解,其實,無論家事、公事、金錢糾紛等,均可透過調解或仲裁來解決,令「現代和事老」──專業調解員應運而生。

司法改革鼓勵和解

凡事訴諸法律,是公平、公義的體現,但事無大小都鬧上法庭,可能會因小失大。想保存和氣,日後好相見?現在,不少人會透過專業調解員從中斡旋。香港調解仲裁中心開辦的「專業調解訓練課程」,就是針對社會需求而產生的。

中心主席Albert So指出,香港的司法機構於2009年進行民事司法改革,希望一些不必鬧上法庭的紛爭,能以「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處理。「每年高等法院需要處理逾萬宗案件,因而司法機構鼓勵商業或非商業性質的糾紛,盡量庭外和解,一方面減輕法庭負擔,另外亦可加快糾紛處理的時間。」故此,社會對調解員及仲裁員的需求與日俱增。

達成共識 和平解決

仲裁及調解都被列為「另類爭議解決方法」,Albert表示,調解可分為兩大範疇,用以解決家事或非家事等糾紛。他舉例:「家事調解包括離婚、爭取撫養權、贍養費等;而非家事調解則稱為『綜合調解』,包括建築、金融、醫療、物業管理、裝修費、商業合同等,範圍較廣泛。」

至於仲裁,則是透過「私人法官」,根據證據去執行裁決。一般而言,調解員只擔任「協商者」,找出糾紛雙方共同接受的可行方案。

40小時 專業訓練

學員想成為專業的調解員,須先進行40小時的訓練。Albert表示:「學員要同時進行理論及實務培訓,由於大部分學員並非律師或唸法律出身,因此,課程會先介紹『另類爭議解決方法』的特色,讓他們有宏觀概念,再教授調解的軟技巧,例如如何處理僵局、失控情緒處理等。而技術方面,則教導調解員專業守則,香港的調解守則、法例等;也會教學員起草和解協議書,及合同法的概念。」完成理論課,學員則可分組進行模擬調解,導師會給予評點及建議。

至於考核方面,學員須處理兩個由真人真事改編的模擬個案,過程中,考生要利用調解技巧去解決糾紛。成功通過考核的學員,可申請成為中心的認可調解員。當中心接收個案之後,便會轉介個案及名冊中合適的調解員,讓他們真正從事調解工作。

課程資料

課程名稱:專業調解訓練課程

舉辦機構:香港調解仲裁中心

開課日期:2013年1月

學費:約$8,000/40小時

查詢:3796 3366

撰文:何詩敏

部分攝影:郭凱敏

部分相片:由受訪機構提供

模特兒:Kyle、Vivian@Ga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