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以身作則

一天,駕車駛過繁忙的路上,眼前突然有一男人拖着一名不足3歲的女童衝出來,直奔過馬路, 嚇得我馬上響按兼煞車,旁邊的車子也紛紛煞停,真的險象環生。難得那男人連一眼也沒有望過任何車輛,便拖着女兒離去。我心想:教壞細路。

孩子就是父母的鏡子,以身作則,何其重要。不少父母都聲稱會在孩子面前做個好榜樣,亦(誤)以為孩子出生那天便可將所有壞習慣忽然戒得一乾二淨(後來又安慰自己說「談何容易」)。為了女兒未來的福祉,我決定提早在女兒出世前3個月,陸續戒掉壞習慣,以正確合宜的方式生活,包括:

只用交通燈/天橋/隧道/斑馬線橫過馬路;亦只會在「綠燈人」出現時才過馬路,即使閃燈也不會衝過去;

放手指入鼻孔前,先用紙巾包好手指頭;

不冒險衝進正在關閉中的港鐵幕門;在車廂內要讓座予有需要人士;

用牙籤潔淨牙縫時,要用手掌遮掩;

戒掉一切粗言穢語(我已戒掉九成九);

不要一邊行路,一邊按或看手機;回到家中, 亦不要馬上回到電腦前;

進食時,戒掉狼吞虎嚥,切忌「飛象過河」; 還有,必須扒光碗內的每一粒米飯(免得女兒將來嫁給「豆皮老公」);

長期保持家居及辦公桌整潔;如廁後,必須蓋上廁板(這是太太強烈要求的)。

奇怪, 以上各項不是我們自小就要做的嗎? 為何到現在才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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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