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就業信箱:舊證書的認可

何同學讀友來信:

本人在2002年度完成職訓局基礎證書課程,之後在2005年度完成電子數學證書,在2005年~2006年修讀電訊及網絡科技高級證書,其後因事而沒有繼續完成這課程。

因今年想再次報讀相關課程,請問:

1.如申請公務員職位,這基礎證書課程能當作會考5科合格嗎?如果可以,我能以甚麼途徑證明?

2.我的情況是否能報讀高級文憑第3級別?

3.如果政府不承認基礎證書課程等同會考5科合格,是否將來完成高級文憑後,仍須再報讀毅進課程,這樣才能報考政府的相關工作?

答:

職訓局的基礎證書是否等同會考5科合格,關鍵在於入讀時,該課程是否已經完成評審,並獲認可。這點最好直接向職訓局查詢。若在入讀時,課程尚未有評審,有可能未可視作等同5科會考合格,難以作申請公務員職位之用。但如果你以往有參加會考,而只是欠中、英文科合格,便可湊夠5科(例如數學、物理、化學3科合格,但中、英文科肥佬),則可試用年長生身份(21歲)報高級文憑或副學士,而在完成這兩類課程後,會等同中、英文科會考合格。再加上之前的3科,便可湊夠會考5科合格,包括中、英文。這亦是公務員職位中對會考成績的要求。

其他答覆如下:

要向職訓局查詢入讀課程時,該課程是否已完成評審,等同會考5科合格。即使當時之基礎證書未有評審,一般情況下,職訓局亦可承認自己的證書,作銜接高級文憑等之用。你無法湊夠5科的話,則可用年長生身份唸新毅進,以達高中學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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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