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都食得?

最近有環保人士炮轟超市將大量廚餘丟掉的做法浪費,地球之友認為,當中有部分為「可避免廚餘」,建議超市應把食物捐予食物銀行。

話說回頭,食物過了期,是否一定不能吃?據香港食品安全中心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都有「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d by)或「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的標示。兩者究竟有何分別?「此日期或之前食用」適用於一些水分/養分較豐富較易變壞的食品,若食品過了期,有機會變壞,引致食物中毒,不應食用,而法例亦嚴格禁止售賣這類食物。

相反,對「此日期前最佳」的規管比較寬鬆,它只說明食品的最佳保質期,過了期,味道可能會變,但不影響食物安全。對以上內容感興趣,可收看ontv東方電視生活台節目《就係咁解》。

撰文:黎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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