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Ray手記:倫敦金=騙案

讀者張小姐是去年倫敦金騙案的受害者,看過《完美騙案》一文後,把自己的親身經歷電郵給我。來函中提到涉案的公司名稱和兩位經紀的姓名,甚至在電郵中附上了該經紀的相片,並奉勸其他讀者對該公司和兩名騙徒有所警惕,免墮陷阱。

我的朋友遇過同類騙案,知道騙案是真的,但求助無門。我自然明白張小姐想公開有關公司的名稱和騙徒姓名的苦心。但由於沒有真憑實據,我是不能在專欄中公開任何公司名稱或經紀的姓名,更不能刊登該相片,否則便是誹謗。

明明是騙案,還說沒有真憑實據?

對,的確是沒有證據,否則警方已經受理,或騙徒已被繩之於法了。我明白張小姐明明受騙,卻申訴無門。倫敦金在港是不受監管的,金融監管機構管不了。開戶買賣是你情我願,閣下又跟經理簽了授權書,法律上就是授權經紀完全代替你進行買賣,輸了錢也不能追討。即使報案,警方也只能替你備案,未必會作刑事調查。但你還是最好報警,當受害人都去報警,同類案件一多,商業罪案調查科便可能會行動。

我在《完美騙案》一文中說騙徒手法幾近完美(至少表面上沒有違法),就是這個原因。因此我只能把你的故事刊出,希望更多讀者小心,不要像你和我朋友般墮入陷阱,被騙去辛苦儲起的積蓄。我把朋友的受騙事件向金融專家請教,專家說,倫敦金不受監管,算是「三不管」地帶,部分行內人認定「倫敦金=騙案」,多年來已經臭名遠播,冇理由仍會上當。講到尾,便宜莫貪。

電郵:ray@openrice.com

鍾偉民(Ray)‧飲食網站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