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小說:光柵謀殺案:101. 訪問(中)

我問名偵探:「你有沒有想過去破這案?」

「電視電影裏才有這種故事。我沒有這機會。我多麼希望老伯伯住的公寓可以永久保存下來,好讓我成為名偵探後可以仔細調查。」

當然,巫言這個願望無法實現。那單位事發後3個月就租了出去,在寸金尺土的城市,人人都為樓房奔波,為生活疲於奔命,忙東忙西,忙得暈頭轉向。凶宅這可怕的想法。很快已被人拋諸腦後,沒地方住恐怕更為可怕吧!

「那幢唐樓十幾年前被拆掉重建,如今已成為豪宅。」

巫言接下來的成長經歷也和成為名偵探無關,他唸完小學中學後並沒有去考警察學校。

「做警察很辛苦啊!我自小不是運動健將,而且笨手笨腳,體能訓練肯定要了我的命。我也相信自己的性格肯定會和教官過不去。」

結果他跑了去唸戲劇。

「現實中沒有名偵探這種角色,如果我要成為名偵探的話,大概只能在電視電影裏才有機會。不過,我一直沒有放棄理想,所以空閒時,我除了看大量犯罪推理小說,還看了很多犯罪學的書。」

上天總是把機會留給準備好的人。命中注定成為名偵探的人,不管怎樣逃也會成為名偵探,甚至乎,成為市場上唯一一個名偵探。市場早就有這個需要,只是等適當的人來做。

「我看到報紙上的七星連環殺手案,就打電話報警指出兇手的留言其實是甚麼意思,結果警方也因此破案。開始時警方還以為我是凶案相關人士,對我抱懷疑態度,甚至把我列為疑犯,後來我在十來個警官面前講解我的推理方法和過程。細節不方便透露。總之,從此我成為警方的特別合作夥伴。」

這個可比擬推理小說的情節,大概羨煞普天下的推理小說迷。

「推理小說和連續劇裏的名偵探很瀟灑的破案、無意間破案、輕輕鬆鬆破案……真正推敲案情其實沒這麼好玩,是很苦悶的工作。」他語重心長道。

「連警方也要向你求助,會不會覺得警方其實根本是紙老虎?眾人的力量也及不上你單人匹馬?」

「不能這樣說,警方查案本身有一套既定的程序要遵守,要收集現場證據,要查問所有人,一個也不能放過。」

電郵:albertam@gmail.com

譚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