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是誰剝奪我們的自由?

獨立樂隊在銅鑼灣街頭演唱《年少無知》,圍觀人數眾多,愈玩愈熱鬧。豈料,警察突然出現勸喻一眾樂手離開。片段被放上網,迅即瘋傳,成為城中另一熱話。筆者邀請了他們到電台節目談論當日的事。在說出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前,想先和大家回顧一件香港的「醜事」。

話說「校長」譚詠麟於94年在香港大球場舉行了數場演唱會,難得可以在戶外舉行大型演唱會,樂迷都大感雀躍。誰不知,第一場舉行過後,有關當局收到附近居民約五十宗的投訴,指演唱會聲量過大,對居民造成騷擾。演唱會最後被迫在「音量限制水平」下進行,這就是有名的「譚詠麟細細聲演唱會」,後來更成了國際笑話。自此,當局鮮有批准在大球場舉行大型音樂會,那塊挺好(但貌似爛地)的地皮,則長期丟空。

其實,筆者當年正正住在該區,得知「樓下」搞演唱會,本來十分興奮,後來竟然被「鄰居」投訴,當時實在覺得十分羞恥。最諷刺的是,那區的住宅,背面是大球場,正面則是馬場。逢周三晚,每隔30分鐘便會聽到一次大大聲的「集體起哄」,可是,快活谷仍然是「馬照跑」。

回到當日的街頭表演,筆者問樂隊主音方欣浩,警察用甚麼理由來勸他們停止表演?他說:「接到有人投訴。」筆者恍然大悟,亦心痛不已。

警察的處理手法固然值得商榷,但他們接到投訴便必須要跟進,亦是不爭的事實。正如上述的演唱會,還有電視台製作的劇集,時常都因一小撮人投訴而被趕絕,或被限制了創作的空間。那麼,究竟誰是抹殺港人表演與藝術自由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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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