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名氣還是名貴

網民真是厲害,一家名店說不讓人家在門外拍照,一天內就幾千人去用各種形式挑戰。這種挑戰,沒有不合法,大快人心。我這個人,自己沒膽挑戰,有人替我去抗爭,還是支持。

名店這回事,狗眼看人低,誰有銀紙,誰就是皇帝。當然,這個世界上還是有分低調和高調的名牌。高調的,大做宣傳,錢又要,人又要,最好全街人都在穿,都在孭。問題是,當滿街的人都在用的時候,這個牌子又有多「名」呢?品牌說,我是名牌,有Brand就可,沒有寫包單物以罕為貴。可是,名牌還是有特別版,貴中之貴,老實講,就是多敲一筆。

弔詭是,牌子不夠多人認識,就不夠「名」。而當名牌很有名的時候,在這個貧富懸殊的小土地上,名牌有很多社會名流、明星在用,我們中下層雖然望塵莫及,就去買個散紙包,買個鑰匙扣。說到最後,滿街的人都在用那所謂的名牌。

我很愛用布袋。在我心中,那就是名牌,但問題是,周圍的人都不認識它。所以所謂名牌,不是自己心裏說就是,人家認不出,何來「名」?情況愈來愈難分析了。所謂名牌,滿街的人都在用,感覺上不會名貴到哪裏。原來,我一直混淆了,名牌的「名」是名貴還是名氣?因為名貴,所以有名氣?還是只要有名氣,就不用名貴?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