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本來天各一方,後來走在一起,開始發展感情,從而建立一段親密關係。究竟有幾親密,才算是親密呢?
有人說:「當對方去邊我都知道。」有人說:「當我們開聯名戶口。」有人說:「當隨時可以致電對方父母。」有人說:「當去廁所可以不關上門。」新一輩的人或會說:「當Facebook和微博密碼可以互相交換。」
我總覺得,無論是Facebook、微博或提款機的密碼,只要交予他人,都具有相當的意味,像打開了最後防線,讓對方「進入」閣下的私人腹地。交出密碼跟交出真心都是一樣,使你陷於非常脆弱的位置。若果他/她對你愛護有加珍而重之,那就好了,Happily Ever After;假如他/她對你有干預和操控的野心,那就好弊,問問「K哥」就知道 。
有些人,或年紀太輕,或修養太淺,或脾性太壞,得到了一些甜頭或寵幸,就以為戴上王者光環,立即鬆毛鬆翼放肆起來,一步一步地利用(或濫用)特權,直至闖了禍、開罪了人,或者手上權杖遭收回,才感到後悔。當然,如沒被指摘,便繼續下去。
不想性交,可以說「頭痛」、「姨媽到」、「工作壓力太大」而借意拒絕;不想再給對方侵犯私隱,只能更改密碼。一改了,信任煙消魂散,關係注定變差。
說到底,是信心不足─給你密碼,即是有地位,何必再去做蠢事,以證明自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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