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過分情濃

不知大家可有試過跟情人情到濃時,不理別人的目光,在大庭廣眾面前做出一些親熱行為?我試過,那時大概18歲,跟Puppy Love漫步在雨中,一時情不自禁,兩人便在傘下吻起來了。雖然是熱吻,但在我記憶中,時間都不是太長,最長一次的吻應只有5秒左右。雖然那時年輕,但我自問是個行為檢點的人,不喜歡在人前表演「真人秀」。當選香港小姐後,行為更要檢點,所以我的放任,就只在那次發生。

如果我不曾是香港小姐、如果我的樣子不易被人認出,現在再遇上情到濃時,我還會不會在街上跟情人熱吻?我想我會輕輕的一吻,至於法式熱吻呢?真的不會了,想到自己已這個年紀,還怎會有顏面在人前做出這些事!

為甚麼會說起這個話題?因為那晚跟朋友在夜店消遣時,我看見鄰桌一對情侶,竟火熱得由我走進店至我離開,大概兩個小時裏,都是攬在一起吻個不停。

真的不是年齡歧視,只不過那對比我年長的情侶,也實在太不尊重自己和別人了。除了熱吻,還要不時伸出舌頭在舐對方的臉,即使情濃也不要旁若無人做出這種猥褻行為吧!實在太過分了。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