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喜歡喝水,對身體、對皮膚,是壞極的事。
從前我會欺騙自己,喝茶、喝果汁,喝甚麼都好,說只要是液體就是水,就能補濕。連喝紅酒這回事,我也總騙自己,酒也是水,不用邊喝酒邊喝水。至於人家說,早上起來喝杯熱水也好啊,於是我私自以茶代水,總是不肯喝水。
後來有位美容師苦口婆心說,只有喝夠水,皮膚才會好,而且不是一天的總分量夠,而是一喝就要一大杯一大杯的喝,像水喉般沖水進身體才有效。我心裏想,真的,我不懂享受喝水的樂趣,但既然喝水是要如此短時間內喝才好的,那我就當它是冇味的藥水,一天喝八、 九次,就這樣灌藥,或許比我由朝到晚都在喝水好。
如是者,為了進一步鼓勵自己喝水,我跑去買好看的高身水杯。美容師說,杯一定要高,就這一樣一口氣把一杯倒進身體裏。本來我是在用啤酒杯喝,心想也騙一下自己,那或許是酒,即管喝好了。但日子久了,這方法行不通,騙不了自己,又開始把水喝剩了,那就是說這個杯不夠吸引。
於是我又趁高檔百貨公司大減價跑去他們的家品部,找好看到近乎雕花的水杯,希望能鼓勵自己喝水。我有心,天沒負我,讓我找到二百多塊減到六十塊的好看高水杯。玻璃顏色是紫的,杯底是個像草莓的仿水晶。我也不理它是甚麼,馬上搶購,為我的喝水大計準備。到現在,我喝了一個星期,情況很好,我真的給鼓勵了。
過得清淡如水,老實說,真不是我所願,但為了自己好,也要好好給馴服了。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