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紋身

外國人在身上紋身,沒甚麼大不了。軍人會紋身,黑社會會紋身,連警察都可以有紋身。在香港,紋身還是Stigma,是刺青。年輕人接受多了,但老人家還是不行。也別以為有紋身的都是有背景人士,我認識的社團人士也有反對紋身的。他們說,從小到大行走江湖,太多事回不了頭,再紋身,真的甚麼都回不了頭。

今天看林二汶為電台拍的電視紀錄片《香港故事》,正正就是講紋身。節目拍得輕鬆,由二汶來講紋身,負面氣氛少,沒有教壞細路,卻更是感人。例如紋身客人,真的不是社團人士,有律師、有愛狗人士、更有孝子。愛狗的,為了紀念幾頭伴了半生的狗狗,逐一把狗狗的樣子紋到腳旁,彷彿狗狗都伴着他走未來的路。一個大男人能想出如此浪漫的方法來懷念狗狗,真是意料之外。另一位年輕人,別以為是來紋女友名字逗她高興,卻是要紋爸媽和自己的Initial,紀念這段家庭關係,又是始料不及。當然也有人純粹覺得美,說真的,真是很美。

美,必要靠紋身師傅的手勢。現在的師傅,根本就是藝術家,但都分外有道德操守,怎說都是人家的皮膚,不是畫板,認真必須百分百。紋身師傅替人紋好後,滿足感之大,同樣看得人感動,總之很久沒有見過如此有Passion的師傅,再配上有Passion的客人。

我未試過紋身,卻有過有紋身的男友,果真是個有Passion的人。比起對我,他對紋身更死心塌地。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