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舖租金很貴,枱與枱之間的空間很小。
因此,當我一個人吃飯時,不塞着耳朵聽iPod,自然就會把鄰桌的話全聽入耳內。
好死不死,我就是那種聽了一句說話會記一輩子的人,讀書又不見我那麼好記性,只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東西我聽一次就會記得。
旁邊的一對男女,男的大概三十六、七左右吧?穿着小格子的藍色襯衣,腰間凸出的除了一圈肉,還有一副iPhone、一部黑莓手機和一部小數碼相機。鼻樑很扁,像從小到大都在戴眼鏡的男生。現在仍架了一副金絲眼鏡,對着一個女生。女生長鬈髮,眉清目秀,沒上濃妝,雖不算美,也不醜。
那男生吃完他面前一碟石鍋牛肉飯,用溫柔,而且像對小朋友說話的語氣,對女生說:「你要不要水水?」
我差點把我喉頭的水全數噴入我的肺,成為香港開埠加回歸以來第一個在旺角淹死的人。這個宅男,用嬰兒語跟他的女伴說話。那位女伴即時露出厭惡的反應,說:「你以後再用疊字跟我說話,我就以後都不再會跟你上街。」
K.O!技術性擊到。
當下,你不在現場,實在沒有辦法感受那份惡心──套一句廣東話,一個佬味十足十的佬,跟一個港女說疊字嬰兒語。他是在甚麼地方學到那麼令人惡心噴飯的行為?是報上的閨秀作家說女人喜歡人家當她公主、當她嬰兒,所以要說嬰兒語嗎?或是他從來都沒有跟女生交往過、只跟一班大男人喝酒談天的時候看到自己的友人對女友這樣做,自己就依樣葫蘆?
惡心港男何其多,惟有iPod,塞着耳朵,才可救我,可救我。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