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e讀友來信:本人為香港居民,現居於台北,計劃返回香港,希望任職普通話教師。想知道如何能獲得教授資格,可以先作甚麼準備?
答:
任教普通話,有兩個主要方向:一是擔任正式老師,在授課科目外(例如中文科),兼教普通話;二是主要任教普通話,任職機構不一定是學校,例如社區中心或成人教育、持續進修機構等。
計劃正式投身教育界,包括私校,最起碼要有副學位(高級文憑、副學士)資格。在台灣取得的大學資格,若是較著名的大學或公立大學,獲認可的機會較高。其他大學,即使學位未獲認可達本港學士學位,亦有機會被認可達到高級文憑等副學位資格。如希望擔任中文科教師,可以在香港唸一個相關的教育研究院證書。認可課程名單刊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教師發展一欄中。至於在學校用普通話教學,則可參加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報名及詳情刊於www.hkeaa.edu.hk。
若在台灣獲得學士學位,要達到最低教師資格並不難。但達到入職要求與可以入行是兩回事,現時在本港大學畢業,甚至完成教育文憑,卻未能獲得教席的同學非常多,要以台灣學歷入行,並無優勢。至於專教普通話這方面,則彈性較大,因一些興趣班,只要你教得到便可以。但較有要求的機構,會要求你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考試評核局舉辦)或國家語委通過港大、中大、嶺南、教院舉辦的考試。因你在台灣唸書,相信可直接報考,不一定要唸備試課程,建議選考評局。
時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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