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歲時,我認為我的自我已經建立完備,我是我,我的性格行為也不好改。那時我認為我想做甚麼,只要不犯法,還是可以跟自己喜好和能力做。後來人大了,去了些不同文化地區生活,也認識了些不同行業的人,發現雖說每人都是獨立個體,身不由己的情況真不少,甚至給別的文化影響了也不自知。就說我去了日本回港後,點頭和彎身的動作也維持了半年,驚訝自己原來給影響了都不知道。雖說給影響過,但又不見得深遠,在香港待久了,「群」翻香港人我就沒事了。
「群」這個字看來是關鍵。在日本,朝見晚見的朋友、老師、鄰居都是點頭彎身的,也不見得點頭彎身有何負面影響,「群」得多就會學到。回到香港,「群」的人都不是這樣打招呼的,我的點頭和彎身也惹來朋友開玩笑,他們沒有惡意,但自己就想,這一套也真不管用,於是慢慢就放下了。基本上除了跟朋友聚會結束時道別,我會反射性地輕微點頭彎身,我已戒了這習慣。
人說某些行業是大染缸,娛樂圈是,也有老一輩說當差也是。世界或許變了,當差不一定會變爛仔,入娛圈也不一定變貪慕虛榮,但你說身在其中的人,真的沒給感染過?那也不可能。不愛獎項的藝人,向上的動力也少了;愛虛榮又不是死罪,有何不可?當然,那是程度問題。有人會愛虛榮到患上情緒病,雖說是極端例子,不會人人如此,但同理,完全能免受感染的也是極端少數。
人還是會給大環境、大文化影響到,「群」這個字還是關鍵。還是早點看通,有些心理準備好。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