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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瑚說百道:投訴有效

我一向都不算是個麻煩的顧客,很多事只要最終得以完成,就算過程是馬馬虎虎的,我都不會計較,最多下次光顧另一間店。我情願省下投訴的時間去做別的事。

然而,這次我卻破天荒的作出了連串的投訴。香港的朋友託我在美加訂了孩子的浴袍,明明說好一星期內送貨,卻變成了兩星期,這已令我不爽,更差的是我人快要離開溫哥華了,卻仍收不到貨品。

孩子的浴袍嘛!孩子的尺碼每天都在跟時間競賽,要是下次我回溫哥華的時候才收到,浴袍便得作廢,所以我緊張地發出電郵查詢送貨的事。得到回覆說星期五送貨,我便一整天在家中等待。

一直以來在電視上看的廣告,都以為這間送貨公司的辦事效率十分高,但當我在窗邊看見送貨車駛近又離去,家中的對講器卻沒響過,再走到大堂信箱看看,看見一張「到訪不遇」的字條留下,說下次送貨日在星期一。我感到送貨人沒有盡力,也許是他不懂用我家大廈的對講器吧!就這樣子離去,也太過分了。

我馬上發出了兩封投訴信到送貨公司和訂貨公司,說明了我的經歷,擔心了一整個周末(因為我在星期一晚上便要離去),結果投訴非常有效。星期一的大清早,我便分別收到兩間公司的來電,清楚說明了貨物會在大約甚麼時候送上,最後我亦可以安心的把浴袍帶回香港給朋友。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