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因果

跟在香港大學認識的舊同學見面,大家都為香港大學成為全亞洲首屈一指的大學而感到驕傲,而我卻羨慕他們今天的成就。

昔日的同學,今天都成為了律師,更有不錯的收入,在聚會的初時,我曾有一刻在想:「假如那天我作出另一個決定,不寫書做律師,我會像他們般有着同樣的成績嗎?」

就在我的腦袋還沒找出答案時,大家開始對現時的熱門話題─爭產案發表意見。女的,都在批評天天上庭爭財產的男人厚顏無恥,男的,卻說為了這筆可觀的數目,就算要妻子暫時忍辱,也在所不計。

至於我這個唯一沒有投身法律界的門外漢,卻不明白為甚麼竟有律師會願意代表男人在庭上為他說話。

身為律師的首要職責,便是為客人爭取最大的權益。既然成為男人的律師,便不論他事實上是對是錯,也要為他在庭上抗戰到底。同枱的人個個皆明白而接受這個道理,惟獨是我在明知故問。

記得當年在做家課的時候,我也曾遇過同樣的問題。每當遇上疑點重重的被告,而我又被委派成為他的代表,我都會馬虎把習作完成便算。老師問我是否沒有做好有關方面的資料搜集,我卻回答說是因為我也相信被告有罪,望他獲重判。

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便只可以羨慕人家的高薪厚職,而不可以跟他們成為同行。凡事,的確有因必有果。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