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遭百慕達最高法院頒令清盤

深陷財困的南岸集團(00577,前稱十三集團)公布,上周五遭公司註冊地百慕達的最高法院頒令清盤,法院已委任了共同臨時清盤人。事緣公司上月接獲由保華集團管理向百慕達高等法院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內容有關南岸就一項定期貸款結欠701.68萬元的債務及其項下的累計利息。

嚴重資不抵債 經營堪憂

然而,上述清盤案的欠債額僅冰山一角,公司本月中刊發的截至今年3月底止全年業績時透露,3月底時集團流動負債高達112.01億元,單是一年內到期之銀行及其他借款已經多達52.07億元,幾乎相當於其所有流動資產,連同非流動負債的全間公司負債比資產多27.32億元,嚴重資不抵債,直言「集團拖欠多名債權人龐大債務,顯示集團之持續經營能力存在多項重大不確定性。」

南岸截至3月底止全年虧損的擴大13.88%至11.63億元,每股虧損114.9仙,為股份停牌前股價2.4仙的47.87倍,連續8個財政年度「見紅」,累蝕超過99.28億元。

除了百慕達之外,南岸在澳門亦捲入破產危機,6月底時披露,旗下新聯生酒店有限公司於6月21日自行向澳門法院申請自願清盤。澳門法院頒令,包括委任清盤人和協助的債權人,以及安排舉行債權人大會以避免清盤。

倘重組措施並無獲得批准,新聯生將被澳門法院宣布破產,屆時南岸將失去該公司控制權,包括位於澳門路環的十三酒店,這將導致缺乏足夠能力按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經營,聯交所可能會將公司除牌。南岸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