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福士遭歐盟罰78億

反壟斷法除了威脅到內地大型企業的經營環境,連歐洲亦祭出大額罰款處罰涉事車廠。

歐盟委員會周四就反壟斷法對德國汽車製造商、擁有奧迪(Audi)和保時捷(Porsche)的福士汽車(Volkswagen),以及寶馬汽車(BMW),合計罰款逾10億美元(逾78億港元),因合謀限制使用其研發的排放淨化技術。此案為歐盟競爭法規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技術層面開了先例。

聯手限制廢氣排放技術

罰款涉及到10年前就AdBlue(環保汽車尿素,香港稱為「雅寶」或「氨素溶液」)設計標準進行的磋商,而AdBlue是被用於淨化柴油車廢氣中氮氧化物的水溶液。

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Margrethe Vestager稱,戴姆勒、寶馬、福士、奧迪和保時捷這5家汽車製造商明明擁有減少廢氣排放的技術,可以通過歐盟排放標準的法定要求,但為避免競爭,他們不願意利用這項技術的全部潛力,以達致更好的減排效果。是次為首次有企業組成聯盟,合謀限制創新技術的使用。根據和解協議,福士將支付5.02億歐元罰款,寶馬則遭罰3.73億歐元。據報戴姆勒也有份參與合謀,但沒有被罰款。

在環保方面,世界第4大汽車製造集團Stellantis宣布斥300億美元發展電動車,目標是成為歐洲低排放汽車(LEV)市場的龍頭,冀到2030年,在歐洲市場的汽車銷量中,電動車佔比達70%以上,在美國則佔40%,電動車將逐步取代燃料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