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SPAC 最快今月諮詢

香港交易所(00388)將於第三季就香港設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制度具體建議諮詢市場意見。消息指,香港證監會對SPAC態度開放,監管機構亦已就相關諮詢文件擬訂框架,最快7月進行公開諮詢。分析指,企業多一個融資渠道,有利本港金融市場長遠發展,但強調要兼顧保障投資者的問題。

市場人士指出,證監會將視乎諮詢結果所得的市場反應,才決定會否推行SPAC。即使SPAC最終獲放行,預期初始階段只局限專業投資者參與,未必會一下子開放全個市場,以保障一般投資者。

助吸「獨角獸」來港上市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指,該所會經常審視並研究方案提升香港的上市制度,當中須考慮平衡保障投資者利益、市場質素及吸引力等多種因素。目前正研究引入香港SPAC框架的可行性,並會適時就此諮詢市場意見。證監會則對此不予評論。

市場期望透過引入SPAC,讓企業多一個選擇及出路,增加香港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有會計師表示,由於初創或新經濟行業的公司估值難以界定,進行傳統上市時較難與投資者取得共識,而SPAC則在併購時已有相應定價,雙方更容易「傾得埋」,相信引入SPAC機制,特別有助吸引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甚至是國際級的「獨角獸」企業,即估值10億美元以上的初創公司。

不過,他坦言,香港資本市場與美國有別,美國以披露為本,香港側重投資者保護,強調整個SPAC新機制須實行「香港版本」。監管機構在諮詢時,亦有必要向市場解釋清楚機制與傳統「啤殼」的分別,以免外界以為SPAC有利合法「啤殼」,及提出更多保障投資者的措施。

美掀熱潮 擬加強監管

SPAC在美國興起,去年共有248隻SPAC上市,熱潮延續至今年首季,有逾300家SPAC上市,亦吸引其他海外市場關注這筆豐厚的生意。港交所競爭對手之一的新加坡交易所,已於4月底完成有關SPAC主板上市規則的公眾諮詢;英國倫敦交易所亦提出修改上市規則建議,冀吸引更多SPAC到當地上市。單計亞洲地區,目前僅南韓及馬來西亞准許SPAC上市,故香港有意引入SPAC亦是大勢所趨。

不過,熱潮背後隨即惹來監管憂慮,美國準備收緊SPAC規定,並已針對SPAC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美國證交會主席亨斯勒(Gary Gensler)已表明,希望檢視能否縮短上市公司持倉披露的時間,也認為要加強披露SPAC背後的支持者,以提升對散戶的保障。

SPAC通常會由基金、名人、富豪、企業家等作為發起人(Sponsors),先出資成立一間沒有實際業務的「空白支票公司」(Blank Check Company),即「空殼公司」,再尋找投資者完成上市集資。上市後,只持有現金,以信託方式託管,主要「任務」是收購合適的目標企業,將業務注入,而收購建議須由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