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擬規範金融機構大股東行為

中國多管齊下防範金融風險,周四中國銀保監會就進一步規範銀行保險機構的大股東行為,正式對相關監管試行辦法發布徵求意見稿。當中,更列明嚴禁股權抵押比例超過50%的大股東行使表決權;禁止銀行保險機構購買大股東非公開發行的債券或為其提供擔保,以及與大股東直接或間接交叉持股等。

防內銀淪提款機

監管機構着手為金融機構引入外部股東設立更高門檻,似有意避免內銀淪為企業股東的提款機。據中銀保監公告,該辦法專門針對大股東行為,從大股東需充分了解權利義務、審慎投資、入股資金、股權關係、禁止交叉持股、股權抵押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所謂大股東,即持有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15%以上股權;持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機構10%以上股權。

中銀保監的新規,不期然令外界聯想起早前曾有內媒報道指,內地監管機構正在調查中國恒大(03333)與其債券持有人盛京銀行(02066)之間的交易。值得留意的是,參考盛京銀行的年報後,不難發現恒大的持股高達36.4%,正是盛京銀行大股東。

市傳遼寧省政府已與恒大商討安排國資入股盛京銀行事宜,只是雙方尚未談攏。消息拖累恒大股價連日受壓,昨日曾急插2.09%至全日低位10.3元;收報10.44元,跌0.76%,續創去年3月下旬以來收市低位,今年以來更已累挫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