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購入新盤後,發展商將會發出收樓通知書,一般會預留14日免息期予買家作付款安排,之後7日才開始收息。萬一買家仍未能成功上會,發展商多數會寬限多21日(同樣要計息),否則有可能被殺訂。
今次分享的個案,客人找我們的時候已經進入7日收息期,換言之我們要協助客人在不多於28日內成功取得按揭貸款。按正常情況來看,28日的時間雖然緊迫,但亦非很難做到,惟客人要拖到最後通牒期,自然有其不尋常地方。
首先,客人本身無入息,不過有財政實力超強的擔保人,而這位擔保人有4份工作,而且都是公司董事的位置,按季和按年獲分派董事酬金連花紅,以年薪計,動輒過百萬元。可是,董事酬金這類收入不是每月都有,雖有稅單證明,但銀行一般會同時集合多家公司的聘用合約等文件以作入息證明。同時,擔保人年齡亦已達退休年齡,本身更有按揭在身,大型銀行不肯批出多於10年的按揭,故此客人拖到最後關頭仍未能成功上會。
按我們經驗,知道有部分中小銀行可能會接這類申請,於是建議他先集合好擔保人當董事的公司信等證明文件,先做好入息證明的部分,再為客戶極力向銀行爭取,最終找到一間銀行願意接其申請,原本批出息率2.5厘,其後我們再為客戶爭取,最終做到H+1.3厘,按揭成數五成,供款年期更長達30年(以客戶年齡而非擔保人的年齡計算),客人最終能於21日內成功上會。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 黃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