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市民雖多了使用銀行界的網絡系統,但減少「面對面」接觸未必更方便!香港金融管理局向銀行發出的投訴刊物《Complaints Watch》提及,於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間,合共接獲1,982宗投訴,較上一期的941宗勁增1.1倍。當中涉及銀行服務及服務質素的個案共600宗,尤其於疫情期間,數碼設備及電子銀行的應用愈見普及,該局接獲不少相關查詢及投訴。
該局的通函內容列出,有客戶對銀行貸款計劃感興趣,遂經銀行電子平台提交申請,並填上個人資料,惟隨後改變主意,沒有完成申請程序,但之後仍於信貸機構資料庫發現相關的申請紀錄,憂慮會對個人信貸評分帶來負面影響。
該局接獲有關投訴及跟進後,銀行已安排加強網上信貸申請的工作流程,說明在完成貸款申請後,信用資料庫獲取資料的許可權,並需經客戶同意。
針對網上申請信用卡方面,金管局接獲涉嫌盜竊身份或冒充他人以作申請。有客戶被要求償還逾期信用卡餘額,隨後才得知個人身份證副本被挪用,受害人毋須承擔信用卡交易的責任。接獲投訴後,有關銀行加強網上銀行的預防欺詐及金融犯罪風險措施,包括使用更佳的技術作身份認證及進行匹配。
此外,金管局亦接獲多宗關於更換人壽保險保單的投訴,包括有銀行沒有檢查現有客戶的交易紀錄,以了解過去12個月的持有、退保或失效紀錄,只依賴客戶作自我申報等。該局提醒,銀行應不斷審查及提高系統的有效性,以保護客戶利益,銀行同時需保持警惕,適當加強系統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