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刊發網絡平台反壟斷指南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周日刊發《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指南》),也就是說該局於去年11月10日發布、觸發阿里巴巴(09988)和騰訊控股(00700)等中資科網股股價暴瀉的那份監管草案,已正式生效。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指南》出台的背景包括網絡平台經營者要求商家不得在對手的平台經營(二選一)、運用大數據和算法分析用戶從而收取不同價格等(大數據殺熟)、未依法申報實施經營者集中等等,涉嫌壟斷問題的反映和舉報與日俱增;又特別提到兩個月前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列為今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任務。

抖音告騰訊獲受理

巧合的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周日正式受理抖音控告騰訊壟斷一案。抖音上周二入稟該院,指控騰訊限制微信和QQ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要求法院判令對方賠償。事件隨即演變成兩企隔空駁火,騰訊批評「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為惡意誣陷」、抖音等字節跳動旗下多款產品本身就有問題。

那麼一家網絡平台怎樣才算具備市場支配地位?《指南》提到,除了交易金額和宗數、活躍用戶規模、點擊量、使用時長等老生常談的指標,也會看企業控制上下游市場或其他關聯市場、阻礙或影響其他人進入市場的能力,亦會分析其他經營者對一個網絡平台的依賴程度。

惟一家公司出現以低於成本價銷售、拒絕或限定交易、實施差別待遇等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不一定即時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因為當局也會看背後有無「正當理由」,這些「走盞位」包括低價促銷是否在合理期限內為吸引新用戶而進行;限制交易是否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知識產權、商業機密或數據安全等。

另外,《指南》列明,即使是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機構亦可以設置若干限制條件,例如剝離有形資產、知識產權、技術、數據等無形資產、或相關權益;開放網絡、數據或者平台等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