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精神健康每況愈下,市面上大部分醫保計劃卻不予承保。保險專家表示,即使近年有「慳稅」之稱的自願醫保計劃(VHIS)獲力推,並將情緒及精神疾病覆蓋在內,惟僅表面上堵塞保障漏洞,投保人最終不容易索取賠償,冀險企改善計劃的產品設計。
有調查顯示,近六成香港市民的精神健康不合格,意味相關醫療產品的需求甚大。然而,市面上大多保險產品將精神病列為不保項目,即使2019年4月推出的自願醫保計劃中,涵蓋每年最少3萬元的精神科治療保障,表面看似有保障,惟要成功索償並非易事。
市面上的自願醫保計劃,一般不會清楚訂明所涵蓋的情緒病類別,僅列出「精神科治療的賠償上限為3萬元」,而投保人必須因接受精神科治療住院,才符合賠償資格。故此,在病情較輕而非住院的情況下,接受精神科門診、心理輔導服務等所產生的費用,一般不符合申索資格。
恒傑保險業務僱員福利及個人理財產品總經理鍾建強解釋,由於自願醫保計劃屬全面保障,並非針對個別情緒及精神疾病,故無法逐一列明自願醫保所涵蓋的情緒及精神疾病,即使市面上較高端醫療保險,亦非百分百對情緒及精神疾病承保,認為有關方面需作改善。
鍾氏直言,投保人因接受精神科治療而住院的情況較少發生,長期精神病患則普遍會入住政府的精神病院,收費低廉之下,相關人士較少購買入住精神科醫院的保障。此外,精神科治療及非精神科的治療往往相連,未必能夠明確分開索償,坦言最終投保人的確很難索償。
精神科較普通專科的醫療費用更高,他稱,倘若投保人需住院接受治療,在住院過程中亦會產生額外雜費,估計3萬元的賠償上限,或只能供投保人入住私家醫院一星期左右,明顯對受情緒困擾及精神病患的保障不足。
值得留意的是,一般險企會拒絕受理保單生效前已經存在的疾病,情緒病患者購買自願醫保,有機會不獲保障。鍾氏指,自願醫保計劃中的精神科治療,原意是保障投保人將來的精神健康,對於現時已存在的疾病,實難以符合賠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