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強制規管虛擬幣平台

隨着虛擬資產交易量愈來愈大,香港近年積極監管相關活動。港府正就加強規管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立法建議進行諮詢,計劃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取得香港證監會相關牌照,以及遵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堵塞現時未能規管買賣虛擬貨幣的灰色地帶,令虛擬資產市場能在監管及發展上取得平衡。

由於虛擬資產近年才興起,證監會於2017年及2019年,已分別就首次代幣發行(ICO)及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發表聲明,訂明具「證券」屬性會受到監管。而該會亦於去年在監管沙盒中,推出自願性參與監管試驗計劃,讓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自行選擇是否接受規管。

擴至非證券定義服務

據現行監管制度,證監會只能規管屬於證券或期貨合約法律定義的虛擬資產。換言之,提供不屬於證券定義服務,如虛擬貨幣交易,證監會則無能為力。因此,是次條例修訂將令證監會的監管範圍進一步擴至虛擬貨幣交易,即使提供包括比特幣及以太幣等不屬於證券定義的服務,亦須領牌。而發牌要求包括在港有固定營業地點、有足夠財務能力、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不可從事坐盤交易等。諮詢期至明年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