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信封制有利益輸送之嫌

於早前納入賣地表內的中環新海濱商業地,屬市場矚目貴重地皮,但採用雙信封形式招標,加入建築設計為準則,並由政府官員審批,非單以價高者得批出土地,市場普遍質疑有關做法不公平,恐有利益輸送之嫌。

未必是價高者得

事實上,該地皮推出以來,市場已出現一片爭議聲音。萊坊執行董事林浩民坦言,該地皮採用上述形式招標,有機會未必是價高者得,而政府必須公開中標項目的設計及規劃內容,以及解釋採納原因,以釋除市場疑慮。有測量師早前都認為,「設計好主觀」,如何評分及有何準則,當局未有交代,變相由政府操控。

議員石禮謙早前指出,政府以雙信封形式招標,要求發展商分別以設計和地價兩方面提交建議,但設計建議方面的評審是由政府官員負責,由於設計方案各花入各眼,當局此舉「好似畀班官員圍威喂」。政府以此招標方式對待貴重地皮,做法過於草率,公平做法是政府先設計,然後拿出來招標,價高者得。

此外,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提出,雙信封形式未必能保障該地皮獲得最大公眾利益,同時,可能令地皮賤賣,影響政府賣地收益。他強調,如此土地分配,有欠公平、公正和競爭,也破壞土地制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