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的證券發行制度,大體分為「註冊制」、「核准制」及「混合制」,分別在於審核的重心及審核程序。「核准制」下,發行人所提交資料的審核判斷權多集中於監管機構,監管機構更掌握發行權、甚至涉及定價、融資額、發行時間等。
至於「註冊制」下,則僅對發行人提交申報資料進行形式審核,而不對證券本身的價值和發行人盈利等進行實質審查,發行時間和發行價格亦交由企業、承銷商和市場等自主決定,故「註冊制」須以完善的資訊披露制度為基礎。
香港屬於兩者混合的「混合制」。內地股市以往施行「核准制」,去年開板的上海科創板是「註冊制」首個試點,下個試點會是深圳創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