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料:「先舊後新」方式降投資風險

配售股份是上市公司集資的一種方法,上市公司會向某些人士或公司發售新股份,並普遍會委聘經紀行出任配售代理,以物色有興趣的投資者。

上市公司或會要求股東向董事會作出一般性的授權,允許公司每年增加不超過20%的股本,通常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會在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出要求。當獲授權,只要股本增發不逾批准上限,毋須再獲股東批准,便可以在年度內進行任何配股。

配股常見方式為「先舊後新」,由於新股發行一般需時一至兩周,期內市場或有波動。現有股東會將自己持有的股份先行配售予獨立人士,然後再認購新股,股份便可第一時間轉至投資者手中,減低市場波動風險,增加配股的吸引力。

不過,新股的發行價不可低於大股東舊股的配售價,所發行的股數亦不可超過先前配售予獨立人士的舊股數目。

將攤薄每股盈利

值得留意的是,無論哪種形式,配股會增發行股數,將攤薄每股盈利。為免小股東利益受損,上市公司須使聯交所信納獲配股人士的獨立性。若獲配股的人士少於6名,須披露他們的名字;若有6名或以上,則只需概述他們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