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而實施的旅遊及其他限制,香港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00388)發表聯合聲明,指疫情可能會擾亂上市公司的匯報或審核程序,若上市公司因此而無法刊發業績,便應盡快聯絡港交所商討,並可先刊發「尚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而不用停牌。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止年度業績,需要在今年三月底前公布,否則要停牌。會計師公會上周與港交所會面,考慮到現時北上核數存在實際困難,要求監管機構將業績公布的「死線」押後。
證監會與港交所周二(四日)向上市公司及其核數師提供指引,並沒有「一刀切」押後業績公布的「死線」,會按個別情況逐一審理。
聲明指,疫情造成的影響因應上市公司的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受影響的公司應向港交所提供四方面資料,包括有關旅遊及其他限制對其審核及匯報程序造成的影響;該等限制如何使其無法遵從《上市規則》的相關匯報規定;上市公司仍然能夠匯報的財務資料;及解釋仍可提供的財務資料的準確性等有否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
證監會及港交所旨在盡量避免影響股份買賣,並同時確保投資者繼續接收充足資訊以便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因此將容許兩種情況,第一,如上市公司無法與其核數師取得同意,但卻在其他各方面能夠完全遵從《上市規則》內的其他匯報規定,公司便應在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刊發該份「尚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在這些情況下,港交所一般會容許該上市公司的證券繼續買賣。
第二,在所有其他情況中,上市公司應及早就可以匯報的財務資料諮詢港交所。該所經諮詢證監會後,將會評估刊發這些資料是否足以維持一個有秩序的市場,從而令到公司的證券可以繼續買賣。
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表示,現時國際市場均提倡,無論是財務或一般經營上的非財務資料,都要盡早及適時公布,讓投資者作出決定。今次指引是遵從相關做法,「就算資訊未經審核,都好過是雖經審核但過期的資料」,而且資料有公司董事局「把關」。
會計師公會歡迎證監會及港交所就疫情對會計從業員所引致的影響作出考慮。在討論過程中,公會曾提出的不同意見,包括允許上市公司可於特定情況下延遲提交初步業績公告及財務報告,惟聲明沒有提及具體延期的細節說明及日期。公會與業界將續商討,並向監管機構反映。
會計專業發展基金則對指引感失望,認為該指引讓上市公司輕易把責任推給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進一步加重會計從業員和核數師的負擔,令審核委員會董事為指引而犧牲,該會希望當局跟隨內地直接延長一切相關申報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