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03328)因為違法違規,遭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行政處罰。由於該行授信審批不審慎,以及總行對分支機構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被罰款150萬元(人民幣‧下同)。
該份針對交通銀行的處罰文件顯示,銀保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和相關內控管理和業務審慎經營規則,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決定對交通銀行作出處罰。至於被處罰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彭純。
值得留意,交通銀行去年第三季度,保險業務收入按年倒退9.78%,至12.73億元,惟保險業務支出上漲11.2%至14.89億元。交行期內的交易活動淨收益大跌25.27%,至44.93億元。至於信用減值損失亦顯著上漲14.88%,至154.01億元。
若以首三季計,交行信用減值損失按年增加22.86%至369.45億元,交易活動淨收益則按年減少一成,至127.82億元。
事實上,自去年中起,交通銀行股價反覆下滑,昨日收報5.51港元,相較去年高位7.06港元,累跌21.95%。
除交通銀行之外,中國銀保監會亦向光大銀行(06818)及建設銀行(00939)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光大銀行因授信審批不審慎、為還款來源不清晰的項目辦理業務,及總行對分支機構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等被罰款。
建設銀行則因為用於風險緩釋的保證金管理存在漏洞,以及國別風險管理不完善而被罰款。交通銀行、光大銀行及建設銀行總計被罰款4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