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益豐興訟 求推翻證監復牌條件

中國鼎益豐(00612)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證監會向其施加的復牌條件,或要求法院下令將公司復牌申請發還證監會重新考慮。

鼎益豐所針對的是證監會今年十月十七日的書面決定,當中提及鼎益豐及其某些人員為市場操控活動調查中的受嫌者,該會考慮到有需要保障投資大眾,故指明讓該公司股份恢復交易的先決條件是,該公司及其人員在往後的一年內(即直至明年十月十七日期內)沒有被證監會提出任何法律行動針對。

該公司認為,上述的復牌條件變相令到公司無法在明年十月十七日前復牌,屬無理兼不合程序,遂尋求法院介入推翻。

憂慮除牌風險增

鼎益豐指出,證監會針對的懷疑市場操控活動發生於去年三月至九月期間,由事發起計至作出上述書面決定,證監會已經有足19個月時間調查,故現再延多1年時間作為復牌條件,為不合道理。

此外,按《上市規則》,若上市公司股份連續十八個月停牌,港交所有可能撤銷其上市地位。而鼎益豐股份自今年三月八日起停止買賣,若明年十月十七日前無望復牌,停牌時間便長逾19個月,換言之有除牌風險,將對公司造成無可挽救的損失。

事實上,鼎益豐是於二○○二年一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二十一章上市,即本身並不經營特定主要業務,只以投資為目標。證監會在去年中對鼎益豐股份的可疑交易展開調查,並在今年三月勒令其停牌。隨後,恒生指數公司亦於同月十五日收市後,將該公司股份從恒生指數系列中剔除。

至今年六月廿五日,證監會連環出擊向多達19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以凍結與鼎益豐及中國智能集團(00395)股份涉嫌市場操控活動有關的帳戶資產,涉及的經紀行數目打破歷年紀錄。證監會當時表示,當中有9家經紀行的客戶帳戶,與去年至今年初期間鼎益豐股份的涉嫌市場操控活動有關。

司法覆核申請編號:HCAL33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