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批准TVB股權變動

電視廣播(00511,TVB)於一七年初向小股東提出回購股份,事件令TVB具爭議的股東協議曝光。當時證監會便質疑TVB最終「話事人」為有「中國梅鐸」之稱的黎瑞剛,而非公司主席陳國強。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昨日公布其審視結果,認為沒有證據顯示TVB等人士違反《廣播條例》的有關規定。

確認陳國強為控權人

通訊局表示,在審視兩份涉及TVB主要股東Young Lion Holdings Limited(YLH)的股東協議後,認為沒有條文讓黎瑞剛可以確保TVB的事務能夠按照其意願處理,又指沒有證據顯示TVB及/或有關人士違反《廣播條例》有關「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或「受限制表決控權人」的規定。

該局稱,已取得TVB就其一五年及一六年股權變動申請時所提交的法定承諾書及聲明,強調陳國強(而非黎瑞剛)為《廣播條例》所指對TVB行使控制權之表決控權人,之後亦然。

由於通訊局信納TVB及有關人士已透過簽署法定聲明和承諾書的方式落實執行足夠的防範措施,因此准許TVB就一五及一六年股權變動所重新提交的申請。而有關申請已獲通訊局批准。

TVB回應指,歡迎通訊局的審視結果和決定。而證監會對事件則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