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同股不同權利多於弊

港交所(00388)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辦公室發表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與其他主要的環球金融中心比較,香港市場在同股不同權的要求更全面,監管規定更嚴謹,又認為有關架構會為投資者帶來裨益,有利創造長遠價值。

報告指,香港保障措施包括對公司市值的高門檻要求、日落條款、加強企業管治及披露要求等。當市場有適當保障措施,公司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上市便不一定傷害投資者的利益,反而或能支持股價與營運表現。

列舉三大好處

事實上,國際經驗證明,投資於同股不同權的公司看來利多於弊。首先,就股價而言,在MSCI的股票指數成分股中,具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創新產業公司的長期股價回報,跑贏其他在相同地區和環球指數的成分股。MSCI指數公司最近推出經投票權調整的全新指數系列,應對不同投資者的喜好。

第二,營運表現方面,現在並沒有實證顯示同股不同權架構,對公司的業務表現具有潛在的負面影響。對在美國上市、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的中國公司所得的觀察亦如是。

第三,同股不同權公司具有較大彈性實現各種創新意念,能為公司帶來更多價值,亦可避免長期與短期投資者之間的潛在衝突。報告總結,接受同股不同權公司來港上市並非逐利之爭,而是要擴闊投資市場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