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審批存缺失 監管架構須檢視

香港新股上市審批爆出涉及貪污行為,事件引起市場關注,再次質疑批核制度存在缺失。事實上,香港作為全球最大新股集資市場之一,審批制度須與時並進,不能一句「爛蘋果」,就將問題輕輕帶過。到底應該如何完善審批制度,港府責無旁貸,應促成各方商討對策,絕不能容忍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粥!

近日香港證監會與廉政公署採取聯合行動,搜查兩家保薦人公司的辦事處,並拘捕香港交易所一名前高層以及兩名相關人士。到底調查會否得出一個結果來,且拭目以待。但事件足以反映,香港現行的上市審批制度有問題,必須作出檢討。

雖然今次被捕人士已離開港交所,但涉事時在港交所工作,兩者顯然是難以完全劃清界線。交易所既是上市公司,亦擁有上市審批權,既當球員又當球證是否合適,爭議一直存在。沒錯,作為一家擁有特別權利,向股東負責的商業機構,認為現有的上市制度規則清晰,投資者若認為權益受損,可向法院提訴訟;上市公司違規的話,有除牌機制處理;「爛蘋果」發現了抽出扔掉就可以。但是,代表整體市場利益的港府,能真的當沒事發生嗎?說到底,事後執法還是會影響到投資者利益。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證券市場上市審批制度的完善十分重要,優化審批制度,從源頭上把好大關,保障上市公司質量,這關係到整個證券市場發展的健康生態。

是次事件,或多或少反映現行上市審批制度下,在執行上存在內部監控缺失,衍生舞弊的問題。正正由於世界上沒有一個制度能完全篩走「爛蘋果」,當局就更加須要時刻檢視制度,是否能應付市場發展的需要,並加以改進。

一年多前,香港亦曾就上市架構改革進行諮詢,可至今還是原地踏步。期間反對改革的理由,不外乎是擔心疊床架屋、證監會權利過大,強調現行制度行之有效等等。凡此種種,顯然並不足以阻礙香港證券市場繼續前進,以及推動監管改革。

目前香港的上市審批制度已沿用多年,既然出了問題,港府便不能視若無睹。到底現有以披露為本的制度,可否進一步優化,加強保障投資者;抑或應該參考其他國際金融市場如英美等的做法,將上市審批權撥歸證監會執行,以避免利益衝突,港府應與業界和市場參與者進行討論,共商對策。謹記發展帶來改變,改變促進發展;改變並不可怕,最怕是有錯都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