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首評前高層被捕 「總有爛蘋果」

香港交易所(00388)主席查史美倫和行政總裁李小加昨日親身回應該所前高層被捕一事。李小加稱,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徹底杜絕「爛蘋果」,「爛蘋果在哪裏都會爛」,但很有信心現行制度能自行清除「爛蘋果」,而港交所也會不斷檢討和完善制度。

當被追問自己在該離職高層懷疑失當中有何責任,李小加稱,港交所上市科主管戴林瀚是他聘用,但上市科僱用任何員工他都沒有參與。他強調,目前沒有不符上市條件的公司上市,亦無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因為人為干預而不能上市。一家公司上市後出問題,港交所也會要求其跟進甚至退市。

配合調查 否認制度問題

查史美倫則稱,港交所正全力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工作,今次只是個別事件,不是制度出了問題,廉政公署現時調查的對象也只是該已離職的高層,不是港交所本身。

至於上市審批的權力應否交給香港證監會,她說不能單憑一件事就能下定論,雖然制度是要做得盡善盡美,但任何制度再完善都不能防止爛蘋果。

對於有指港交所作為上市公司,讓愈多公司上市愈好,李小加稱,此說是不太了解港交所的業務模式。港股總成交額97%以上來自最大500家上市公司,但上市科的工作幾乎全部都在小型企業。如果是出於商業考慮,港交所反而應該只做大型和中型公司的生意,不應接小公司的生意。

然而,讓不同規模的企業得以在一個公平的制度上市、支持小企業的上市集資發展乃公眾利益,因此當小型企業能符合規則,港交所也必須服務它上市;不能一家公司規模小,或將來可能做不正當的事,就不讓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