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最近計劃發行一種加密貨幣臉書幣Libra,以便在網上發行並成為支付工具。這個消息宣布後,立即引發了全球市場軒然大波。比特幣其後則持續上漲了8天,由七千多美元上漲至目前的逾萬二美元,上漲幅度達到30%以上。但這種計劃對網絡市場並沒有多少助益,反之,可能成為一種掠奪社會財富的工具。
對此,中國政府態度十分明確。在二○一七年中國政府就對加密貨幣及ICO(加密貨幣的發行)的狂潮作出禁令,並要求加密貨幣交易退出公開市場。但在其他國家的網絡世界,這種加密貨幣的狂潮並沒有停止。由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既沒有內在價值,或沒有實質性商品和服務來支撐,也無法達成廣泛的社會共識形成新的信用關係。因此,加密貨幣無法承擔貨幣基本職能。
加密貨幣既不是一種貨幣,也不是一種商品。其實,無論是CryptoPunks(密碼朋克),還是進入貨幣市場的投資者,他們創造加密貨幣、持有加密貨幣,很大程度上並非是讓加密貨幣可以成為網絡世界甚至日常生活中的一種交易媒介,而更多的是期望比特幣變成一種「數字黃金」或輕易獲得財富的工具。
在市場經濟中,由於貨幣是一種公共品,其優勢是不能夠通過不予支持、不受控制、不受監管的私人市場競爭來獲得。否則,這樣貨幣就可能成為一種掠奪整個社會財富的工具。就當前加密貨幣(臉書幣也是一樣)而言,儘管創造加密貨幣的CryptoPunks用技術化的方式把比特幣的特性神化,但是就加密貨幣的內在本性及缺陷,及加密貨幣的運作過程來看,這些企業更關注的是,如何輕易巧妙地掠奪社會財富。這就是為何比特幣價格被嚴重操縱而暴漲、暴跌,ICO發行基本上是欺詐性的關鍵所在。
因此,加密貨幣仍與歷史上私人貨幣一樣存在根本性缺陷,比如價值不穩、沒有公信力、可接受範圍小、存在嚴重的負外部經濟效應等。可以預見,只要各國政府出台相關法規,當前這種加密貨幣就會逐漸退出市場,或一錢不值。
至於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以及法定虛擬貨幣發行,市場也不應該高估其作用。因為,對於區塊鏈技術來說,儘管可以與加密貨幣區分開來,但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範圍同樣十分有限,除非未來區塊鏈技術有突破性進展。甚至於央行發行法定虛擬貨幣,其前提也在於國民的數碼素質的全面普及,即每一個人都是電腦程式員及天才數字家,除非區塊鏈技術突然有進展,在目前國民的數碼素質基礎上及技術條件下,法定虛擬貨幣與現有的電子貨幣體系相比肯定是次優。
所以,對於Facebook發行加密貨幣或臉書幣,政府要採取慎重的態度,要監管在前,否則就可能成為一種掠奪社會財富的工具。
當代內地著名經濟學者,有「房地產平民代言人」的稱號。
作者:易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