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盤以招標方式出售成風,惟市民以這個方式置業,敍做按揭時的條款及預算有別於透過價單方式購入,尤其在按揭保險及估價方面要小心比較,否則可能會失預算。
由於發展商招標賣樓過程中毋須提供價單,買家入標後的成交價,可能面對銀行估價不足的風險,令首期預算超支。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建議,買家入標前,若憂慮收入與信用狀況影響可敍做的按揭貸款額,可先向銀行申請預先批核,並參考附近樓盤售價,入標價不宜超出市價或銀行按揭預先批核的估價的一成。
由於發展商會為買家提供折扣及回贈優惠,以致合約價與扣除優惠後的折實價不同。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指出,香港按揭證券公司審視物業是否符合條件申請按揭保險時,會以樓盤合約價(面價)計算。
合資格向按揭證券公司申請按揭保險的物業,樓價以600萬元為上限,才可敍做八成按揭。她舉例說,若招標出售的樓盤未扣除優惠的合約價為700萬元,即使折實價低於600萬元,買家亦不符合資格買按揭保險,以致只能敍做六成按揭,即首期高達樓價四成。
銀行為買家承做按揭時,則以樓盤折實價計算按揭成數。若買家合資格申請按保,包括總按揭成數,最終會以折實價計算。以樓盤合約價為550萬元、折實價450萬元為例,敍做八成按揭,貸款額最多為360萬元。
王美鳳指,招標出售的樓盤,成交紀錄冊上多數列明合約價,普遍會註明優惠詳情,但計算折實價費時,銀行需較長時間審批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