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譴責魏橋紡織(02698)違反《上市規則》,因未有就若干關連交易遵守披露及股東批准規定,以及延誤財務匯報。同時,進一步譴責包括現任執行董事兼董事長張紅霞在內的三名董事違反《上市規則》及《董事承諾》所載責任。
港交所指出,二○一六年該公司與母公司魏橋集團訂立若干資金交易,構成向母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根據相關百分比,資金交易屬須披露及持續關連交易,其後公司核數師發現上述資金交易,以致延遲刊發年度業績及年報。後來在公司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之上,因為股東投票反對交易,相關資金已經全數清還,最終沒有造成經濟損失。
經和解後,魏橋紡織承認違反《上市規則》;及相關董事承認違反《上市規則》及《承諾》,公司及相關董事需接受上市委員會向他們各自作出的制裁。
上市委員會指令魏橋紡織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委聘一名上市部信納的獨立合規顧問,於往後兩年持續就遵守《上市規則》提供諮詢意見;相關董事必須完成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及董事職責的24小時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