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年保薦人數目增長達1.65倍,惟新股保薦工作集中在一部分保薦人,過去兩年十大參與最多新股保薦項目的保薦人中,每家保薦新股上市的數目由11至18宗不等,其餘保薦人參與的新股保薦數目,可能只是數宗而已。
二○一○年保薦人數目約有43家,按現時合共有114家計,即是九年間增幅高達1.65倍。有市場人士指出,「數量增幅是可觀,但新股保薦人工作未必夠分。」
他續指出,保薦人行業的另一個現象是合資格的主要人員不足夠,因為有關要求嚴格。
據了解,保薦人須委任最少兩名主要人員,而且主要人員要於五年內有兩宗妥善處理新股經驗,故這方面人才增長緩慢。按現時持牌保薦人公司計,只有368名主要人員。
市場人士又稱,若持牌保薦人有主要人員離職,只剩下一名主要人員,不能再接新的保薦人生意,但已接下的工作仍可繼續。根據資料,現時有七家保薦人未符最少有兩名主要人員的規定,只有一名主要人員。
香港證監會早前曾表示,在審批牌照時,適當性及財務穩健性是評估的主要指標。不僅考慮可量化的準則,並會評估每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