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集團(02888)昨日宣布已同意就早前涉違反美國對伊朗實施制裁的行為,斥11億美元(約85.8億港元)與美國及英國相關監管機構達成和解協議,以結束有關當局對其長達五年的調查行動。
根據和解協議條款,渣打將向美國司法部、紐約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為首的美國監管機構支付共9.47億美元罰款,並向英國金融操守局支付1.02億英鎊。
渣打公告稱,一八年第四季該行已作出包括這些事項的9億美元撥備,及將於一九年首季承擔進一步及最終開支1.9億美元。
早前有分析指,若渣打最終能化險為夷,將解決該行在美國最重大的法律問題,惟未來仍受與印尼業務相關的賄賂調查纏擾。
事實上,渣打於月初時曾主動宣布,已將其與美國司法部簽定的「延遲檢控協議(DPA)」,短暫延長至本周三,若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意味事件有望告一段落。
事件緣自渣打曾因違反美國對伊朗實施制裁的行為,其後需向美國當局繳6.67億美元罰款,並持續多年「守行為」狀態,期間需長期受監管機構監察,該行亦曾多次延長守行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