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其中一個值得留意的亮點,就是政府打算撥款60億元優化維港海濱,若真落實,可以帶來的經濟效應不可估量。筆者一向力倡發展維港海濱,既可增加市民大眾的消閒空間,又可沿途打造「黃金地帶」,增加本港的旅遊資源,一舉多得。
財政司司長日前在電台節目稱,特區政府打算在維港兩岸發展35公頃新的公眾開放空間,面積將有兩個維園之大,未來10年亦會把現時的海濱長廊由目前20公里增至34公里。他又透露,某些海濱改善項目或會以公私營合作發展的形式推動,合作對象不限本地或國際企業,最重要是能滿足創意和項目發展及管理的需要,讓市民未來能在海濱戶外野餐及進行各種休閒活動。
一說到公私營合作,有些人必提出反對,並扣上「官商勾結」的帽子。可是,要推動海濱發展,單靠政府是獨力難行。舉例說,沿岸一些地段會涉及私人業權,如當局沒一套政策,提供合理和不損害公眾利益的誘因,以吸引商界或業權人配合和參與,實難成事。
猶記得,政府數年前曾舉辦過一個名為「釋放海濱潛力」的研討會,邀請了新加坡、悉尼、奧克蘭和溫哥華等四個世界著名海濱城市的有關官員和專家主講,分享他們在海港的規劃、發展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成功經驗。
他們認為,發展海濱可達四大目標:一是有助促進城市的經濟增長;二是可吸引更多旅客,推動旅遊業發展;三是可增加城市知名度;四是可提升當地的宜居環境。筆者對此十分認同,且認為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可增加市民自豪感和歸屬感。
此外,他們也有很多實踐成功的地方很值得香港借鏡。如怎利用舉辦國際盛事來轉化為發展海濱的機遇;如何利用公私合營的方式令到海港的發展事半功倍等。悉尼達令港和新加坡濱海灣,不少項目都是政府和商界合作發展和經營的,除吸引遊客,亦深受當地人歡迎。所以官商合作,不應成為「原罪」。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作者: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