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拒企業上市 多3.2倍

香港交易所(00388)最新上市委員會報告顯示,去年以不適合上市為由合共拒絕21家申請人的上市申請,較一七年的五宗,大增3.2倍。

港交所去年四月收緊對新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的指引,防止公司透過首次公開招股製造「殼股」。該所此後按經收緊指引處理所有上市申請。

紀律行動審結共21宗

去年該所審閱的申請數目創新高,較一七年審閱申請數目高24%,並較一三至一七年的五年平均數高73%。該所已設法應付上市申請宗數日增的情況,及加快審閱複雜的上市申請。該所強調不會降低審閱要求。往後上市部或會在接獲保薦人回應前續發出多輪意見,加快審閱流程。

此外,去年共有21宗紀律行動審結,而一四至一七年分別五宗、六宗、八宗及九宗。該所指,去年審結的紀律行動數目增加有諸多原因,但顯然與近年整體調查數目趨升有關。

上市委員會今年的工作重點將會檢討海外公司來港上市的制度,亦會檢討現行首次公開招股流程上的問題。

另外,港交所將於下月二十四日召股東周年大會,建議調高該所主席及其他非執董的酬金,分別由現行的219萬元及73萬元,增加至330萬元及85萬元,增幅分別達50%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