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遭追數180萬

黃坤曾擔任主席的東方明珠石油(00632)繼去年先後曾遭債主入稟追數兼呈請清盤後,該公司昨日公布,收到來自禤張律師行日期為今年三月四日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該公司償還法律費用及開銷約180.25萬元。

律師行或提清盤呈請

公告亦披露,該律師行自二○一七年起獲東方明珠委聘為其有關數宗法律案件的法律顧問。倘該公司未於三周內償還該筆欠款,律師行可對其提出清盤呈請。東方明珠正就此事尋求法律意見,並且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

該公司股份於今年二月十四日停牌,停牌前股價報0.122元。

事實上,東方明珠近年負面消息不斷,該公司一八年上半年錄得股東應佔虧損2,162.5萬元。公司去年更曾遭巴比倫資本及ICD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分別追討欠款,合共涉資約3,700萬元,而且曾先後向東方明珠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當時並揚言可能呈請公司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