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Views:工廈房定貨櫃屋可取?

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中短期增加基層房屋供應的辦法,當中包括「貨櫃屋」試驗計劃,以及鼓勵工廈改建過渡性房屋。到底「貨櫃屋」與「工廈房」比較,哪個實際些?

先從建築成本計起,以南昌街貨櫃組合屋試點為例,關愛基金撥款3,570萬元,資助社聯在南昌街推行此項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讓90戶家庭受惠,即需90間貨櫃屋,每間成本約40萬元;至於工廈改建為過渡性房屋,業界計過,每個單位改建工程費約40萬至60萬元,當只需40萬元,兩者打成平手。

不過,貨櫃屋使用期暫時僅兩年,兩年後可能要拆遷,另覓地方安排另一批家庭入住或存放待用。拆遷、存放或安裝再用,都要另外花費。

工廈改為住屋並無上述麻煩,且所謂過渡性,按政府意思是基本上至少五年。即工廈40萬元改建一個單位,最少可用五年,平均每年成本8萬元,比起貨櫃屋20萬元一年成本,划算得多。

還有,貨櫃屋要不斷找臨時空置的熟地來組裝,通常此類地皮面積有限,加上貨櫃屋不能疊放太高,故供應量受制約。若一幢工廈肯改間成面積二、三百方呎的單位,供應量不會那麼零星。由此觀之,讓工廈改建無論從成本和供應量來說,都比貨櫃屋更有效益。惟對於多少工廈樂意改建住屋,筆者不敢樂觀,主因涉及到回報問題。

釐定租金難度甚高

工廈改住屋和貨櫃屋租戶對象,基本上都是符合輪候公屋資格的基層家庭,但最大分別是貨櫃屋計劃有關愛基金資助,由社會服務機構打理,變成含有「公益」成分,將來租金制訂就算以公屋作標準來參考也可,目前公屋逾七成單位租金低過2,500元。

但工廈是私人物業,如以改建成本一年平均8萬元計,月租6,000元回不到本。而租金將受當局規管,若與貨櫃屋相距太大,易產生社會矛盾。單是如何釐定租金,已是一個難題。

李秀恒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作者:李秀恒